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2026年度分行本部及城区营业部及界首支行员工食堂商超服务采购项目01包(二次)
二、招标编号:
25AT187051(请登录)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选择商超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食堂商超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为招标人职工食堂提供所需的食材(含肉及肉制品类、蔬菜类、水产类、半成品类、蛋品类、水果类),免费送货,送货地点为: 中国银行职工食堂(含分行及县支行职工食堂);为招标方员工提供个人购买食品服务;定期组织开展招标人线下实体超市专属特惠活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2个标段(本项目02包:界首支行已完成招标,本次招标仅对01包进行采购):
01包:分行本部及城区营业部(二次)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01包:分行本部及城区营业部2名中标人,且递交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得低于4家,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得低于3家。中标规则:本项目对投标人所投标包数量和中标数量不作限制,执行兼投兼中原则。使用规则:01包2名中标人由招标人按季轮换使用,如某一中标人合同期内无法正常履约,由另一中标人承担合同期内所有供货服务工作,如2名中标人均无法正常履约则招标人就01包重新采购;01包的中标人为02包的备选供应商,如02包的中标人合同期内无法正常履约,则由01包的2名中标人按上述轮换使用规则承担02包的供货服务工作,01包的中标人亦均无法正常履约则招标人就02包重新采购。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至2026年10月18日。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预算:01包:分行本部及城区营业部1766400元(含税)。
(二)采购流程: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
特别说明:投标人需认真研读招标文件,一旦中标,应能严格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等要求履约,否则,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并且根据内部管理要求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可能会是:暂停中标资格3-6个月、取消中标资格、禁止参与本行采购活动6个月-3年。必要时,可将投标人不良行为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
其他要求: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的业绩、获奖等资料进行考察的权利,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本项目允许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
2.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分公司的许可证)
4. 资格条件业绩: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含),具有在政府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实施的单项年度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项目服务业绩。
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直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协议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协议关键页复印件中应包含合同标的物名称、合同标的内容、签订时间、合同/协议正文、合同金额、合同/协议双方印章等信息。如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金额,须另附与合同相配套的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材料仍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还须要补充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业主盖章证明等材料,如提供的材料无法体现评审所需信息,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项目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7. 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
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划分标段,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 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中标;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4. 投标人若接触招标人数据、招标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6年02月02日至2026年02月10日17:00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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