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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人民政府网络服务及智慧安防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6-02-02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人民政府作为本镇行政区划内的基层行政机构,为强化辖区文物保护工作,拟针对镇政府区域内的27处文物点实施专项网络技术升级工程。此次项目将围绕文物安全防护需求,系统开展四项核心工作:一是优化文物点网络服务质量,确保监控数据传输稳定高效;二是科学规划设备线路布局,避免线路杂乱对文物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三是全面检测现有网络设备运行状态,及时更换老化部件;四是评估监控设备性能参数,保障画面清晰度与捕捉灵敏度。 项目实施的核心目标在于构建24小时不间断的智能防护体系,实现对人员及物品进入文物区域的实时监控,从技术层面筑牢文物安全防线,有效预防人为破坏、意外损毁等风险。系统将搭载智能识别功能,一旦监测到违规闯入、疑似破坏等行为,将立即触发语音驱离机制,通过自动警示及时制止危险行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采购内容: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人民政府智慧安防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采购预算:含税79160.00元(税率6%)

1.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4)供应商不得存在询比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近三年(2022年0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近五年(自2021年0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近五年(自2021年0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三年(2022年0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4  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3日00时00分至2026年02月0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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