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二次)
2、项目编号:JLZX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及需求: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1年,签订合同时双方自行协商具体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内容:为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提供医疗责任保险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4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
最高限价:¥4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析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的复印件,并附会计师事务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④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一个月的,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截图,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特殊资格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保险经营许可证”(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②投标供应商属于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必须出具具有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的授权书;且供应商如为保险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保险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注:保险因其行业特殊性,若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投标的,本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3日至2026年02月10日,每天0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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