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北银行房产销售经纪机构入围选聘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内容及规模:根据个人及小企业房产抵押类资产处置需要,按属地原则划分标段为每家分行引入不超过3家房产销售经纪机构,为客户提供限时卖房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1.2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为2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1.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1.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5标段划分:13个标段。 标段1:石家庄分行; 标段2:唐山分行; 标段3:邯郸分行; 标段4:天津分行; 标段5:廊坊分行; 标段6:沧州分行; 标段7:保定分行; 标段8:青岛分行; 标段9:邢台分行; 标段10:张家口分行; 标段11:衡水分行; 标段12:秦皇岛分行; 标段13:承德分行。
2.2招标范围:每标段不超过3家房产销售经纪机构,中标与符合招标条件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比例不低于 1:1.3,不同标段可兼投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房产销售经纪经营资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一个同类房屋销售案例证明材料,该案例房屋成交周期不得超过180天(证明材料中甲方名称、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双方印章等要素须清晰、完整,材料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
3.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网站查询记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5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关联企业参加投标的,将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企业;
(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3日上午9时00分至2026年2月9日下午17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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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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