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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城镇供排水一体化提质改造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2-02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城镇供排水一体化提质改造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磋商 □询价

本项目总投资:投资1701.07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施工+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若有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和身份证。

⑧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水利行政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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