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网信技术研发中心互联网专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网信技术研发中心互联网专线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新增中国航油科技信息基地至中国航油集团数据中心网络专线200M和500M各一条,以及中国航油集团数据中心300M互联网专线两条。
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2个包,分包情况如下:
|
企业专线 |
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条) |
最高投标 限价 |
类别 |
服务期 |
|
1 |
中国航油集团数据中心300M互联网专线 |
1 |
282万元 |
本地 |
3年 |
|
|
中国航油科技信息基地至中国航油集团数据中心网络500M专线 |
1 |
本地 |
3年 |
|||
|
2 |
中国航油集团数据中心300M互联网专线 |
1 |
201万元 |
本地 |
3年 |
|
|
中国航油科技信息基地至中国航油集团数据中心网络200M专线 |
1 |
本地 |
3年 |
注:每个包为最小投标单位,参与多个标包时应按标包分别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不可混装和共用)、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密封、提交投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项目最高限价详见上表,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定标原则:
(1)定标顺序为:第1包、第2包。第1包与第2包兼投不兼中,当投标人在第1包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仍参与第2包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推荐。按照“第1包优先”原则,将在第2包中直接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预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综合得分和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遵循上述“兼投不兼中”原则,按照第1包、第2包的定标顺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两周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若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须提供其所属法人出具的授权函,授权该分支机构代表法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及后续履约,并由法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同一法人仅可授权一家下属分支机构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且该法人不得与其被授权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可提供投标人或其所属法人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属法人针对《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使用的授权)。
(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网络专线租赁服务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须能显示项目名称及规模,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等详细证明材料,涉密信息可遮蔽处理)。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事业单位出具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经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
(5)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近一年(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航油停用交易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状态(提供承诺函)。
(8)信用要求
1)截止至报名开始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披露行政处罚(信用中国-信息公示-行政管理信息查询-行政处罚,提供网络截图)、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信息公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络截图)。
2)截止至报名开始时,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网络截图)。
3)截止至报名开始时,投标人近五年内(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违法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提供网络截图)。
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
①无行贿犯罪检索下列关键词:
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
裁判日期: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当事人:投标人公司名称。
②串通投标犯罪检索下列关键词:
案由:刑事案由-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扰乱市场秩序罪-串通投标罪。
裁判日期: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当事人:投标人公司名称。
4)截止至报名开始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截图)。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9日(09:00—11:30,13:30—17:00)。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