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东省海阳中心渔港工程项目渔港附属仓储地一期1#、2#海产品加工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山东省海阳中心渔港工程项目渔港附属仓储地一期1#、2#海产品加工厂
2.工程地点:海阳市中心渔港(寨前村南)。
3.结构类型:门式钢架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4.总建筑面积:8970㎡。
5.层数:地上1层
6.报价包含内容:本工程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建设单位下发的通知书等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专项施工方案涉及的全部机械设备工程,施工做法按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标注的做法及施工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分包工程内容为包工包设备(司机、机械、损耗等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并包含未列举的其它项目。
6.1包含施工所需的一切设备;机械使用费用、道路清理费用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机械入场需配备基础的合格资料,包含车辆合格证、操作说明书、操作规程、环保码、第三方检测报告,操作人员需配备相关操作证书。以上资料进场前报备总包安全员审核存档,若审核不通过不允许进场使用。
6.2现场总包单位不提供住宿,分包自行考虑,价格包含在投标价格中。
三、有关要求
1.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需对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0元,否则投标报价视为无效。
2.工期要求: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为准,投标人需严格响应招标人工期安排。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适当缩短工期,但不得增加施工费用。如工期拖延,每拖延一天罚分包人分包总价的5‰。
3.付款方式:
现金:每月15日提报工程量,18日前分包结算单签字盖章,按当月完成工程量进度结算,按结算额的100%支付工程款。甲方有权使用商票、供应链、银承等支付。
分期:每月15日提报工程量,18 日前分包结算单签字盖章,按当月完成工程量进度结算,建设单位进度款到账后,付至结算额的70%,工程整体完工、结算审定后付至结算总价的 95 %(含100%的人工费),留 5 %做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甲方有权使用商票、供应链、银承等支付。
4.质量要求:按照现行国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5.施工安全:达到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不得发生伤亡事故。工地现场需加强防盗、消防管理,否则发生物资丢失及火灾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若发现存在转包情况,按中标价的70%进行结算。若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等情况,按已完成工程量的70%进行结算。
7.本次招标最终确定中标单位1-3家;本次招标采用单轮报价。
8.本次招标设定招标控制价含税493400.00元。
四、投标须知
1、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格式后附):
附件一:投标报价单(加盖公章);
附件二:廉洁合作承诺书(加盖公章);
2、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烟建集团集采平台系统查阅接收招标文件、招标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本次招标要求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5日20时00分。
6、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6日2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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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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