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6-2027年度嘉通集团所辖高速公路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入围,项目业主为嘉兴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嘉绍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杭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嘉兴市申嘉湖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嘉兴市杭州湾大桥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委托嘉兴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人。嘉兴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及上述四个高速路公司所实施的项目均须在本次招标入围单位中选取。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2026-2027年度嘉兴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嘉绍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杭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嘉兴市申嘉湖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嘉兴市杭州湾大桥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单个项目服务费50万元(不含)以下的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含第三方的施工图预算审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或招标控制价审核、工程结算审核、清单单独编制或审核等),以实际委托为准。
2.2服务期限:24个月,任务单下发后具体单项工程服务期以业主委托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开展相应专业咨询服务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原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师资格)。聘用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承担过单个项目400万元以上施工项目的招标代理。(须提供所代理该项目的施工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如中标通知书中未能体现项目金额和项目性质还需提供招标人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造价咨询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或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等项目的工程咨询。(须提供咨询合同复印件,如咨询合同中未能体现工程预算编制或工程量清单编制的,须提供咨询报告成果页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造价审定签发日期为准),完成过一个400万元及以上施工工程结算审核项目。(须提供结算审核报告、审定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2月2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9时30分止(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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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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