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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中医医院中医院区口腔科动力系统等设备采购公告
日期:2026-02-02 收藏项目
1、项目名称:尤溪县中医医院中医院区口腔科动力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003〕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49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49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2500元

序号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元)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尤溪县中医医院中医院区口腔科动力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

1

249000元

工业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单位授权书

开标会现场需提交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便现场核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提交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证明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包1:不接受

6、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6.1获取:于2026年 02 月  02 日至2026年  02 月  0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 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购买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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