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重庆轨道四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2026年运营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人为重庆轨道四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重庆轨道四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所需2026年运营物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顺水寺公园~黄岭)全长共59.3km,地下段43.12km,高架段16.18km,平均站间距1.8km;设33座车站,2座车辆段和1座停车场。其中地下站24座,地面站2座,高架站7座。
重庆轨道四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负责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全线的运营工作。
2.2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重庆轨道四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所需2026年运营物资。谈判物资清单详见 附件一 。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按采购人实际排产单进行分批交货。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相应资质,相应业绩,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注册。
3.3 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供应商证明其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以下①、②、③、④项之一证明材料均可: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②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由其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④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上查询到的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3.4 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供应商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内未出现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无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两个与本项目类似物资的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或订单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买卖合同需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销售合同清单,原件备查(包含发票);买卖订单需提供购售订单完整截图、订单交易成功界面完整截图;如果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业绩规模、特征类别,则须另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 信誉要求:(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网页查询截图),须提供最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谈判(提供“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网页查询截图),须提供最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 18 时至 2026 年 2 月 6 日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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