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招标人)委托,就浦发银行重庆分行全行网点绿植租摆及养护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浦发银行重庆分行本部、各营业网点的绿植租摆及养护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2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含税单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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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每月绿植租摆要求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月) |
期限(月)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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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大楼(含五个增租办公区) |
1、大型绿植:陈列数量不低于(30)盆 2、中型绿植:陈列数量不低于(10)盆 3、小型绿植:陈列数量不低于(50)盆 4、特大型植物:陈列数量不低于(6)盆 5、开花型植物:陈列数量不低于(10)盆 6、特殊型植物:陈列数量不低于(10)盆 |
2000 |
2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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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支行 |
1、大型绿植:陈列数量不低于(8)盆 2、中型绿植:陈列数量不低于(8)盆 3、小型绿植:陈列数量不低于(20)盆 4、特大型植物:陈列数量不低于(0)盆 5、开花型植物:陈列数量不低于(4)盆 6、特殊型植物:陈列数量不低于(0)盆 |
600 |
22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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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支行 |
1、大型绿植:陈列数量不低于(4)盆 2、中型绿植:陈列数量不低于(2)盆 3、小型绿植:陈列数量不低于(10)盆 4、特大型植物:陈列数量不低于(0)盆 5、开花型植物:陈列数量不低于(2)盆 6、特殊型植物:陈列数量不低于(0)盆 |
300 |
22 |
3 |
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服务期:22个月(2026年03月01日-2027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重庆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标包及份额划分:不划分标包及份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质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税种”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5)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6)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结果以网页截图查询情况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7)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截图)
(8)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3)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1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相关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3.2特别资质
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文件发售期:2026年01月30日至2026年02月04日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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