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瑞昌市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综合劳务招标一标段(乐园、洪一、肇陈)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9540368.00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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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招标控制价 (元)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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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国控农招字[2026]第 号 |
瑞昌市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综合劳务招标一标段(乐园、洪一、肇陈) |
1 |
项 |
9540368.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商务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企业)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自2023年1月以来承担过不少于1个同类项目(人工造林(含更新造林)或补植补造或中幼林抚育)业绩且合同面积不少于1000亩或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销项发票复印件佐证加盖投标人公章。(注:销项发票开票时间需截止在开标日期前,且发票须有二维码现场可查询)
(2)管理人员配置:必须配置劳务项目负责人1名,投入本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以上人员中标后7个工作日必须接受招标人项目部的实名到岗且核查管理能力,核查合格才能进场开工,人员必须跟班作业,离开项目现场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开标时提供承诺函,同时提供本单位专职安全员证书及开标前连续近三个月(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开工前管理人员持证实名核查及施工方案合理性审查,不符合要求取消中标资格);
(3)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及银行出具的基本户开户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及银行出具的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若该银行不提供基本户开户证明则投标单位提供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户转出的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
(5)投标人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企业招标、采购活动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开标前一个月内的报告”,详见格式7-3);
注:为保证本项目施工质量及进度,投标人可多次参与瑞昌市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综合劳务招标不同标段,最多中选二个标段(兼投不兼中)。中选任意二个标段后随即取消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月31日至2026年2月9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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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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