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6年节假日摆花项目-摆花劳务分包项目
预算金额:2999838.55元(其中,标包1:1878089.85元,标包2:538540.65元,标包3:583208.05元)
最高限价:2999838.55元(其中,标包1:1878089.85元,标包2:538540.65元,标包3:583208.05元)
采购需求:为保障2026年节假日摆花项目有序、按期、保质推进,高效完成项目摆花全流程任务,现急需劳务单位承担场地平整、降土及清运、垃圾清运;盆花运输卸车、盆花摆放或种植;草皮铺植;场地恢复、盆花清场装车运输等具体劳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一)第一阶段(春节):2026年2月16日前布置完成。
(二)第二阶段(博鳌亚洲论坛):博鳌亚洲论坛会议召开前5天布置完成。
(三)第三阶段(亚沙会):亚沙会开幕式前5天布置完成。
(四)第四阶段(国庆节):2026年9月28日前布置完成。
(五)第五阶段(旅游旺季):2026年11月30日前布置完成。
(六)固定节点草皮恢复时间:2026年亚沙阶段摆花养护期结束后十天内草皮恢复完毕。
(七)凤凰路-下洋田三角导流岛、榆亚路-南边海路口导流岛、南边海与榆亚路交叉口绿地花田三处常态花节点在5月底至9月初(亚沙会至国庆期间)期间按2次摆放布置。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 urt.gov.cn/”查询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查询承诺函加盖公章);
3.7、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8、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 月30 日至2026年 02 月 04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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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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