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华中师范大学理科实验综合楼(项目名称)已由教育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教育部关于华中师范大学理科实验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20)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中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70%和30%,招标人为华中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艺气体工程及暖通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华中师范大学理科实验综合楼 建设规模:理科实验综合楼项目总投资17017万元,总建筑面积29178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8—12层,建筑高度53米。建筑性质为实验实习用房、科研用房,内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及负压P2实验室、细胞室、昆虫细胞培养室、人源细胞培养室等净化空间。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艺气体工程、净化空调系统、工艺补风系统、工艺排风系统等采购及安装,并全面完成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系统调试、验收交付、培训、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3-04 合同估算价:556.01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以及投标人近三个月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④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请于2026年02月01日至2026年02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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