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国道220民权县庄子镇(庄子镇南)至褚庙乡(沿黄高速)段改建工程 已由 民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民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220民权县庄子镇(庄子镇南)至褚庙乡(沿黄高速)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民发改[2025]86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民权县交通运输局 以 民交〔2025〕17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省部补助和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 民权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民权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道220民权县庄子镇(庄子镇南)至褚庙乡(沿黄高速)段改建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026-5;
2.3项目代码:2505-411421-04-01-961756;
2.4项目概况:起点位于商丘市民权县庄子镇南侧,桩号为K546+939.21。路线由北向南依次经民权县庄子镇流通村、永和村,终点位于沿黄高速北侧,桩号为K550+162.492。建设里程3.223公里,本项目主要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绿化工程等;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民权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道220民权县庄子镇(庄子镇南)至褚庙乡(沿黄高速)段改建工程项目招标(具体内容见图纸及清单),本项目共分为1个施工标段。施工计划工期18个月。其主要工作内容为:本次施工范围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见图纸及清单)。
2.6招标控制价:36785540.25元(最终以审计结算价为准);
2.7评标和定标方法: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或开工日期为准)一项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新建、改建、改造工程均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提供本单位自2025年6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提供本单位自2025年6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的企业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网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上午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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