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施工12标水土保持植物措施)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已由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兵发改农经发[2025]21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师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和田市、和田县、洛浦县、和和墨洛产业园3.项目工程规模:工程由引水工程、调节沉沙库、输水工程和灌区工程组成。其中:引水工程包括改扩建米力尕瓦提干渠6.23公里,设计流量39.02立方米每秒,新建引水干渠0.35公里,设计流量11.92立方米每秒。调节沉沙库为引水注入式平原水库,设计总库容2000万立方米,正常水位1510.2米,死水位1490.8米,坝线全长5067.57米,最大坝高29.5米。输水工程包括新建输水干渠12.04公里,新建输水总干管1条、干管2条、供水分干管3条总长61.5公里。灌区工程包括新建分干管3条、支管8条、分支管62条,总长134.99公里4.标段工程规模(1)E6699004004250163006001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施工12标水土保持植物措施),【标段工程规模】: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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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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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施工12标水土保持植物措施) |
本标段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施工12标水土保持植物措施(不含土建已纳入部分)。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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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_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5年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同企业业绩)且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无安全、无质量事故和不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等情况的承诺书。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指2020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承担过类似水利工程水土保持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注:成立不满三年的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对于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新成立企业,类似业绩仅作为评分项,不作为企业准入条件)。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法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6.其他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附证明材料)。(2)本次招标依法限制列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xypt.mwr.cn/)网站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严禁参加本次投标(附证明材料)。(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承诺书)(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四、投标须知
(请登录)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31日00时00分至2026年02月10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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