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海沧至三明进口矿粉运输。
1.2 运输路线:厦门海沧港至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1.3 运输物资:进口矿粉。
1.4 运输期限:2026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
1.5 预估月运量:2万吨,实际运量以招标人需求为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2.2 投标人必须为通过闽光云通评审的平台配送承运方。
2.3 投标人自有新能源或排放标准达到国六的大型牵引车辆应不少于15辆(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前,于闽光云通平台“我的车辆”中录入前述车辆并提交审核通过)。
3 技术要求
3.1 车辆要求
3.1.1 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参与本项目的运输车辆需为新能源或排放标准达到国六的车辆,且新能源纯电车辆运输比例须达30%。
3.1.2 2027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参与本项目的运输车辆需为新能源或排放标准达到国六的车辆,且新能源纯电车辆运输比例须达50%。
3.2 运力要求
3.2.1 为保证本项目正常开展,截至2026年4月5日23时59分59秒,中标人自有或租赁的新能源纯电车辆须不少于X辆,且都须在云通平台录入并通过审核,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中标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运输合同。
3.2.2 截至2027年3月25日23时59分59秒,中标人自有或租赁的新能源纯电车辆须不少于Y辆,且都须在云通平台录入并通过审核,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中标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运输合同。
3.2.3 特别说明:
(1)上述新能源纯电车辆数X=中标人成交运量*30%/30天/30吨*2(四舍五入取整数位)。
(2)上述新能源纯电车辆数Y=中标人成交运量*50%/30天/30吨*2(四舍五入取整数位)。
(3)中标人使用租赁的新能源纯电车辆参与运输的,需向招标人提供租赁期限不低于1年的有效租赁合同。
3.3 运输要求
(1)运输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所有车辆应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3)运输车辆需配备自动篷布,运输途中必须加盖篷布,且做好防洒漏工作。
3.4 运量要求
(1)本项目拟招四名中标人,各中标人月承诺运量为5000吨。中标人旬承诺运量应不低于月承诺最低运量/3(四舍五入取整)。
(2)春节期间运量要求:2027年1月中标人应完成成交运量的90%;2027年2月中标人应完成成交运量的30%;2028年1月中标人应完成成交运量的50%;2028年2月中标人应完成成交运量的70%。
3.5 投标人应具有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有全天候的调度服务系统。
3.6 中标人应保障完成运输任务,特别保障重大节假日期间的运输。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中间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4日前递交。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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