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杭州湾跨海大桥冲刷防护试验工程(监理)已由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甬交投【2025】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杭州湾大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杭州湾大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杭州湾跨海大桥起于北岸嘉兴市郑家埭,止于南岸慈溪市水路湾。
2.2 项目规模及概况:杭州湾跨海大桥北起浙江省嘉兴市海盐郑家埭,南至宁波市慈溪水路湾。大桥全长36km,其中桥长35.7km,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时速100km/h。大桥工程包括北引线、北引桥、北航道桥、中引桥、南航道桥、海中平台、南引桥和南引线及交通工程等沿线设施。杭州湾跨海大桥下部结构采用桩基础,承台为高桩承台。为保障大桥结构安全并预防可能继续发生的冲刷对桥梁结构造成进一步影响,确保桥梁运营安全,需要开展杭州湾跨海大桥冲刷防护试验工程,本次对该工程监理进行招标。
2.3本工程建安工程费概算:约4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杭州湾跨海大桥冲刷防护试验工程施工全过程(含施工准备期、施工及交工验收期)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以实际工程为准。
2.5 监理服务期:同上述专项工程施工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期一致。
2.6本次招标设1个监理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2月3日9:00至2026年2月1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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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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