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庆化工研究中心防爆型电加热炉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化工研究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庆化工研究中心防爆型电加热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防爆型电加热炉70台。
2.2实施或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化工研究中心。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6周内。
2.4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同类或类似防爆型电加热炉相关的合同业绩至少一个。有效证明文件内容为有效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合同名称、合同内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2025年,如2025年度未完成审计可提供2024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的指:财务审计报告正文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书);(2)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建议提供网站截图。(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建议提供网页截图。
3.5其他要求:(1)投标人不能发生过未达到设计指标或成套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的不良业绩,应提供无不良业绩承诺函;(2)投标人书面承诺提供的成套设备没有发生过因装置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3)本项目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违规分包。(4)中标人应对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相关数据承担技术保密责任。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1月30日8:00:00至2026年2月6日23:59:59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2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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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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