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名称:2026年除草剂材料采购项目。
询价人:江西联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人: 江西联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供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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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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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除草剂 |
含41%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 |
KG |
12000 |
含税包到 |
说明:本次采购的除草剂材料包含要求的全部内容,按KG综合报价,本项目为分批次供货,报价人需结合供货数量、方式及供货地点运距等因素综合考虑报价,上表所列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作为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供货数量可能存在偏差,报价人应充分理解并考虑实际供货数量的不确定性风险谨慎报价,结算按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不因市场、运距、供货方式等任何因素而调整。
2.卸货地点:大广高速信丰南收费站出口处江西联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信丰仓库或兴赣高速赣县区南塘收费站旁联兴公司赣县养护应急综合基地,具体以询价人通知为准。
3.供货时间及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签约合同总价为止,以先到者为准。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供货时间可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分批次供货,具体以询价人通知的供货时间为准。工程开工前,询价人提前三天通知报价人(供应商)按要求供货,报价人(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5日内到货。如逾期,自逾期之日起按1000元/天向询价人支付违约金,当逾期达到10天时,询价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本项目询价文件要求,质量合格。
5.其他要求:报价人(供应商)每批次供货时需确保产品为近三个月内生产,并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三、本次询价的控制价上限及要求
控制价上限:168000.00元。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本限价,否则视为不响应询价文件,而被询价人拒绝。
本报价包含实施和完成项目所需的材料、运输、过路费、装卸、质检(自检)、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询价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四、技术参数及要求:
除草剂的质量应符合GB/T 20684-2017中41%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的相关技术参数及要求。
五、
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4日下午15:00 ,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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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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