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四川南江大明食品产业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四川南江大明食品产业有限公司家禽肉类配送服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不少于3家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W
2.项目名称:四川南江大明食品产业有限公司家禽肉类配送服务采购
3.采购人:四川南江大明食品产业有限公司
4.
二、采购预算:据实结算。
根据磋商小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前三名供应商成交。
三、采购项目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产品销售商的, 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登记》及所投产品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7.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磋商文件自 2026 年02月02日 00:00 至 2026 年02月06日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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