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轨道交通产业园项目一期A5、A6厂房供配电工程施工已由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西安丝路智轨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概况:本项目位于西安市泾渭新城高永路与渭环东路交汇处东南角。招标采购内容包括从轨道产业园园区环网箱引出2回10KV电缆,沿道路原有通道分别敷设至A5、A6厂房配电室,及配电室新增高低压柜,2台800KVA变压器安装调试,与供电局对接办理相关手续,按期完成项目供电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投资额约为180万元。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丝路轨道交通产业园项目一期A5、A6厂房供配电工程施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合法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3.2.供应商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现场网上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磋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1月30日16时00分到2026年02月04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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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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