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故城县邢清线至石佛等25条农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机械租赁(二次)
1.2 采购人:河北交投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3 (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概况:故城县邢清线至石佛等25条农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主要包括邢清线至石佛、西第三至第九、房庄至大月庄东大线至陶户庄、魏庄至大第五5条三级公路:邢德线至周辛庄、梧邢路至张庄、东大线至大言村等20条四级公路。项目全长46.75公里。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洒水车等。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家。
2.4 服务期限:从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完工。
2.5 服务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
2. 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标准和规范及设计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机械租赁业绩(任一品类或多品类或全品类业绩均可)。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供应商过去1年(2025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租赁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供货合同被解除。
(4)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市场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9)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与监理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与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0)为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11)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3.4 各供应商可以对 1 个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 1 月 30 日10时00分00秒至2026年 2 月 1 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2 月 2 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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