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名称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2026-2027年防静电鞋集中采购项目。根据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员工需要,现对2026-2027年度防静电鞋进行集中采购。预估采购数量如下:防静电春秋单鞋:21000双;防静电夏鞋:21000双;防静电棉鞋:10500双;具体采购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确切数量,固定单价,框架协议招标。详见《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2.2计划资金:含税1554万元。
2.3技术标准:满足执行标准《足部防护—安全鞋》(GB 21148-2020),必须有防静电特种安全标识。详见《附件2:防静电鞋技术标准》
2.4供货要求
2.4.1交货期:自接到招标人在本项目合同下云梦泽系统中下发订单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不能满足,作为投标否决项)
2.4.2交货地点:按招标人最终订单指定地点新疆区域进行交货。
2.4.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两年止。
2.5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2.5.1成鞋要求:中标人交货的所有成鞋在质量上与制作工艺上必须同所提供的样鞋一致。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成鞋进行抽样检测,如检测报告的结果低于样鞋或与所提供的样鞋不一致,所签合同终止,并全部退货。中标人必须承担因此而为招标人所带来的相应损失,并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
2.5.2验收:招标人应在收到产品30个日历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物资验收入库单》。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5日内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书面答复,如逾期没有答复,以招标人验收结果为准。如未能就验收结果达成一致,双方同意以招标人所在地的产品质检部门出具的鉴定结论作为验收依据。
2.5.3付款方式:中标人依据招标人在本项目框架协议下云梦泽系统下发的采购订单及《物资验收入库单》,到招标人承办部门按批次申请办理结算事宜;货物分批交付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根据中标人提供的本批次货物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次支付该批次货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该质保金在本批次货物验收合格质保期满,无质量及服务问题,招标人向中标人无息返还。每次结算付款时招标人按照不低于该批次货款30%的比例向中标人支付商业承兑汇票。中标人如未按期交付货物造成招标人损失、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未能按照承诺做好售后服务的,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全额赔偿。
2.5.4合同文本:合同的主要条款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标准合同文本(含HSE标准合同文本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有能力完成标的物设计、制造、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与招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制造商声明和不接收联合体投标的承诺函。
3.2投标人须需持有有效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含明细表),认证范围涵盖采购产品。要求证书或明细表中必须有“防静电”;提供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http://www.lachina.org.cn/search/AkySearchSecond.aspx)查询截图。
3.3 提供第三方国家级满足技术要求及全项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日期应为本次招标开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的最新检测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必须分别提供一张2024-2025年度,制作鞋的重要原材料:面线和鞋扣的发票并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询截图。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5.3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5.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5.6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或招标人“三商”黑名单公示信息为准。
3.6投标人2023年度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供应商评价被评为D级的。(评标现场查验上一年度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供应商评价)
3.7投标人的法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存在与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管理人员近亲属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依据投标文件提供的承诺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30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至2026年02月09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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