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比选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项目预算23.5万元,均为自筹资金。
比选范围:比选人计划开发一套质量检验影像化平台,覆盖现场质量检验任务规划、过程记录、报告生成等核心场景,实现质量检验报告智能生成,满足现场检验业务需求;同时开发智能眼镜端应用模块,兼容当前及未来智能眼镜设备,实现检验任务移动化、便捷化执行。比选申请人须负责保证项目正常履行完毕的一切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比选申请人信用情况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在资格审查阶段、评标阶段,比选申请人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的,视为初步审查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比选;中选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的阶段,比选申请人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的,取消其中选资格(比选申请文件中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及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025年7月—12月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缴纳社保的企业须与比选申请人为同一单位。
4、比选申请人须有能力提供本次比选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比选申请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比选申请人须保证使用在本项目上的技术和材料不会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若任何第三方向比选人主张侵权,则比选申请人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其他要求:
①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a、比选申请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比选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比选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d、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②比选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比选:
a、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③被比选人加入不诚信供应商库的比选申请人在限制投标期限内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7、本项目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比选申请人,请于比选文件发售期间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6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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