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10 万吨/年聚烯烃弹性体(POE)装置土建安装工程
2、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海炼化厂区内
3、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主项(新建一套 10 万吨/年聚烯烃弹性体(POE)装置)相关的总图运输、建筑物、构筑物、静置设备、机械设备、工艺管道、电气、电信、自控仪表、给排水、采暖通风、分析化验、催化剂及化学药剂、劳动安全卫生等专业工程,以及需专业分包的所有工作内容。
4、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5、施工单位: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询价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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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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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PP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
3087.81 |
m2 |
3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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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聚氨酯防水涂料 |
4497.57 |
kg |
单组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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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 |
7250.265 |
kg |
H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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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货商应遵循的标准及规范
供货材料和材料在制造、检查、验收、使用、包装、运输等工作中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不得低于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上述标准、规范及规程仅是最基本依据,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标准、规范和规程。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相关主管部门对上述的规范、规程、标准等进行了修订或更新,或者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对其制定的相关补充规定或要求进行了修订,则以更新或修订后的版本为准,并予以执行。
供货地址为宁波镇海炼化生产运行区,请注意投标报价
四、供货商的职责
1、供货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和类型必须与实际提供给招标人的样品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利追究供货商因此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和相应的责任。
2、供货商应具备完善的服务保证体系,不合格材料的更换费用均由供货商承担,造成其他损失的,将由供货商独立承担。
3、供货商应负责材料的供货及出厂测试,并依据供货合同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等一切相关材料及售后服务。
4、乙方出入甲方现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听从甲方管理、调度,并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相关管理制度。
五、交货期及到货地点
1、交货期:询价人采用传真或邮件方式向报价人下达《采购任务单》,报价人根据《采购任务单》上要求时间将材料等送至工地。
2、到货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海炼化工程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
六、付款条件:
按结算货款金额支付(招标人不延迟付款)
货款按月结算后,在次月 25 日前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 80 %。
供货完毕且双方完成最终结算后,在次月的 /日前支付至最终结算款项的 / %。
剩余货款在最终结算完成以后的12个月内付清。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截止时间: 2026-01-31 16: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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