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采购公告
葫芦岛宝石花医院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葫芦岛宝石花医院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WZ-H
1.3 采购人:宝石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1.4 采购实施机构:宝石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5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6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情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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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如有) |
质保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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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葫芦岛宝石花医院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采购项目 |
1台 |
22万元 |
1年 |
葫芦岛宝石花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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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合同签署方为本项目宝石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或宝石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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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必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此类设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响应产品属于辐射或射线类的设备或材料的,需提供供应商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不适用的情况除外)。响应产品属于压力容器的,供应商需要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制造相关管理规定,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供应商须是有能力完成投标内容相关的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代理商/生产商。
(5) 供应商属于代理商的,投进口产品须取得进口产品的代理授权。
(6) 供应商投标产品品牌型号相同时,若为主要设备(单项设备分项预算占项目总预算三分之一及以上),提供有效厂家授权文件(需由原厂或原厂授权的区域总代出具,加盖厂家公章且授权链条完整)的,视为有效投标;均未提供厂家授权的,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有效投标(仅最低报价方视为有效);若厂家向两家及以上供应商出具有效授权,该品牌型号所有投标人均视为无效投标。若为非主要设备(单项设备分项预算占项目总预算三分之一以下),则所有投标人均视为有效投标。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 其他: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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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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