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比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精化厂农药车间杀虫双包装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采购,采购人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询比。
二、项目概况与施工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精化厂农药车间杀虫双包装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采购
2.2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
2.3施工范围:(1)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精化厂农药车间杀虫双包装线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包含基础开挖、换填级配砂石、混凝土地梁、钢结构制作安装防腐、护栏制作安装、地面环氧地坪制作、内旧墙面翻新(面积约700㎡)等工作;(2)废水区域土方开外(含外运)回填、钢筋混凝土基础浇筑、地坪浇筑、集水坑浇筑、接地极及接地扁铁的安装、预埋件安装;(3)房顶防水,面积约250㎡;(4)外观廊配管:DN40:100米,DN32:50米,DN150:100米,DN125:600米,DN300,200米,DN65:150米,DN50:200米,DN25:300米;(5)三查四定中的零星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4施工总工期:40个日历天(或投标人自报最短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2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5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其中扁铁和预埋件材料甲供,其余材料均为乙供。
三、承包商资格要求
3.1 承包商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承包商须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住建部建市【2020】94号文件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3)承包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未被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由评审委员会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由评审委员会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2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拟派的项目经理202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承包商名义在化工企业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钢结构框架主体结构工程业绩(响应文件需附相应业绩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内容要详细,图章要清晰,若合同中未体现合同签订日期、金额、项目经理名称及项目名称的可提供发包单位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各专业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
3.3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承包商对上述资格要求的任何不符合,都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询比文件发售日期为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2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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