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村社头红曲窑路至芦田芹草洋茶场道路硬化项目(二次招标)1 标段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钱塘村社头红曲窑路至芦田芹草洋茶场道路硬化项目(二次招标)已被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安溪县龙涓镇钱塘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安溪县龙涓镇钱塘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如下单位参加本次招投标:
1、福建省皕晟建设有限公司2、福建省万米建设有限公司3、福建省筑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福建兴华禹建设有限公司5、港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6、福建乾仓建设有限公司7、福建昊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福建恩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福建省荣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福建省能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福建省泉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乾宇(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3、福建省颖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大行天筑(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5、福建省筑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6、泉州启航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17、福建省巨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8、福建珩景建筑发展有限公司19、福建省协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福建省中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1、福建棋菱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
2.2 项目的规模:工程总造价约269328 元。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45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 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 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 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所属组别 |
施工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 |
|
1 |
1 |
/ |
/ |
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为准。 |
45 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1 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 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 简要填写):无。(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受邀请的投标单位如有意参加投标,请于2026 年01 月30 日至2026 年02 月下载本招标项目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