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醉美龙江331边防路二期(二批)项目土建工程施工A4标段安全用品(2026年第一批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醉美龙江331边防路二期(二批)项目土建工程施工A4标段安全用品(2026年第一批次)采购项目。
2.2本项目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安全用品采购,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即A1合同包。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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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元人民币/个)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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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1 |
导流板 |
/ |
4000 |
个 |
80 |
421,000 |
高1.2m,底座16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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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干粉灭火器 |
4kg |
50 |
个 |
70 |
4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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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马 |
630*1140*100 |
1500 |
个 |
65 |
高630mm*长1140mm*宽10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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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且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各项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竞价处理。 ②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数量进行计量和结算。 ③最高限价包含货物价格、运费、装卸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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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交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4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信誉要求:
(请登录)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3.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5.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9日09时00分至2026年02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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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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