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渭南高新区********ZK26(CG)******** 项目名称:高###路###路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38,********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60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高###路###路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路###路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含2024年或202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被授权代表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5)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若成立时间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表); (6)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10)供应商不得为“****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工程信用担保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或信用承诺原件及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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