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审计项目
2.项目编号:JC(请登录)
3.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6.00万元(其中包1预算金额:19.20万元;包2预算金额:19.20万元;包3预算金额:19.20万元;包4预算金额:19.20万元;包5预算金额:19.20万元。)
5.最高限价:96.00万元(其中包1最高限价:19.20万元;包2最高限价:19.20万元;包3最高限价:19.20万元;包4最高限价:19.20万元;包5最高限价:19.20万元。)
6.采购需求:
(1)审计对象为全省性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本项目预算资金为96.00万元,项目共分为五个标包,每个标包预算资金为19.20万元。本项目须完成110家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审计等工作,其中每个标包完成审计22家,审计对象时间范围与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限相同,并协助采购人开展实地抽查等工作。
(2)根据项目包内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针对性开展注销清算审计、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等并出具报告。
7.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
(1)供应商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需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1月31日至2026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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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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