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42(请登录)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4-2026-00017
3、项目名称:点军区妇幼保健中心办公设备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6.000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46.0000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及医疗辅助设备,用于满足点军区点军街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点军区妇幼保健中心)日常办公、医疗数据处理、预防接种凭证打印、文件复印扫描等工作需求。项目执行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等政策要求,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国产优质产品,保障设备稳定性与兼容性,适配社区卫生服务场景的高频使用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2月02日至2026年03月01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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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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