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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卫市分公司财务单式印制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6-01-29 收藏项目
1.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卫市分公司财务单式印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卫市分公司财务单式印制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ZWY

2.3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中卫市分公司各部门和各县区分公司采购财务单式印制服务供应商。

2.4预算金额:3.645万元/年,服务期3年,合计预算金额:10.935万元。

2.5服务期限:3年;

2.6标包划分:无。

2.7公告期限:3日;

2.8服务地点:中卫市邮政分公司市机关本部、各县区分公司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

3.2供应商严格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与监督,落实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并按时整改。

3.3供应商在合同期的服务质量必须接受采购人每月的监督与考核。

3.4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5供应商须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6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须提供承诺函);

3.7供应商未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3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8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保证对招标人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向第三方提供招标人的信息,并对查询到的数据信息(含查询量相关数据)做保密处理。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11供应商须在当地设有经营机构后服务场地,且提供采购人所需货物、服务等。

4.报名及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1月29日9时至2026年1月31日18时(北京时间)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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