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保税港区空港P分区P28-3/01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天,采用“粗格栅+固液快速分离+A2O-MBR+磁介质高效沉淀池+消毒”的三级处理工艺。主要建设内容: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改良型AAO生物池、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接触消毒池、尾水提升泵房、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加氯加药间、生产调度楼、保卫室、机修仓库等。粗格栅及进水泵房、加氯加药间、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尾水提升泵房、生产调度楼、保卫室、机修仓库。服务范围为重庆市保税港区空港P、J、K、M分区、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B以及机场D6地块。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7807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编制说明包括的所有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防护工程(边坡支护及挡墙)、道路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修、环境绿化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工艺设备安装等。其中安装范围包括厂区所有管道、管件及附件的采购、安装、调试;包含所有工艺、低压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含低压配电系统相关第三方调试);电气范围从变压器出线端开始的电缆电线、桥架线管、照明、防雷接地等内容的采购、安装、调试(特别提醒: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包含高低压之间连接的母线槽安装及低压柜之间连接的母排安装);72小时联动试车。本次招标不含设备采购(设备是指招标文件第七章“主要设备清单”中所列设备);安装工程的加氯加药室内工艺部分、自控、仪表均为交钥匙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电气中的高压系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5 工期要求:工期450日历天[节点工期要求:2026年12月20日开始试运行,包括不限于土建工程、管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包括不限于工艺设备、消防设备、暖通设备、电气设备、自控设备等)];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已竣工验收的、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厂区(含新建、扩建、提标改造)施工业绩(建设内容需包含土建及安装施工内容),或者已竣工验收的、规模不低于2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厂区(含新建、扩建,不含提标改造)施工业绩(建设内容需包含土建及安装施工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02-02 08: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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