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滨海热电厂、国华公司装载机及叉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泰达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采购两台装载机及一台叉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滨海热电厂、国华公司装载机及叉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5801)滨海热电厂、国华公司装载机及叉车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为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当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项目时,须具有本项目设备制造商唯一授权书;本次供应商提供的叉车和装载机是制造商本厂自主生产制作,制造商不得监制代加工或使用其他制造商代加工OEM贴牌生产。(提供自主生产承诺书)(3)叉车的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或《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4)提供"信用中国"平台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7)投标人能够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8)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9)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页面截图(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认定和其他投标单位有控股关系、主要负责人互为任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网上核验,如与所提取报告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若为事业单位等系统无法查询的,请提供情况说明,包括本单位控股关系及主要负责人信息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9日09时00分---2026年02月04日16时30分
招标文件的售价:3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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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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