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2.5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2.5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保障栖霞区税务局食堂正常运转,本次采购食堂各类食材及相关配送服务,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肉类、蔬菜水果类、蛋类、调制品类、水产类、米面油类、奶制品类等食材的供应、配送及售后服务等。供应商需报价格系数,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总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若出现重大事故或失信行为,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6.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者分包。7.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30日 至 2026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