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段内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2个包件,各包件标的业务外包名称、业务外包服务内容、数量、规格(如有)、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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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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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乌鲁木齐西车辆段段内垃圾清运 |
乌鲁木齐西车辆段乌西检修基地及乌西运用车间院内生产、生活垃圾清运 |
5m³/船 |
5850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取得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并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的同类业绩,至少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采购合同。
5.纳入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需提供解除证明).
6.投标方不得违规聘用铁路退休人员或辞退人员担任企业职务。
7.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休投标。
包件2:TY2026WB-GK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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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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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乌鲁木齐车辆段段内垃圾清运业务 |
乌鲁木齐车辆段客整所、动车所、乌西检修基地生产生活垃圾清运 |
5m³/船 |
5826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取得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并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的同类业绩,至少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采购合同。
5.纳入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需提供解除证明).
6.投标方不得违规聘用铁路退休人员或辞退人员担任企业职务。
7.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休投标。
三、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3日19时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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