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龙江光谷产业园电力配套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呼兰经开区兰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江光谷产业园电力配套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龙江光谷产业园辖区内
2.3工程规模:A1厂房电采暖电力配套工程:10kV外网接入、新设变电所,含接地及照明,0.4kV电缆馈线、B16厂房电力配套工程:10kV外网接入、新设变电所内10kV开关柜及电力配套增加箱式变供电工程:新设箱式变,部分箱式变土建利旧,10kV电缆头接引,0.4kV电缆对接及更换部分;(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3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7月08日,总工期:120日历天。(工期仅为编制投标文件参考,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
2.8最高投标限价:6,662,519.81元。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的,则提供养老保险缴纳月份起至2025年11月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4.1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型(<5000万)”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做出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8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6年01月30日09时00分至2026年02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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