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主要内容为某数据机房建筑与装饰工程及弱电、空调工程采购。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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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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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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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弱电、空调货物采购 |
1 |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某数据机房建筑与装饰工程及设备、材料采购。
1.2.2项目规模:本项目282.559万元人民币含税(税率9%,13%)。
1.2.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4成供应商数量:1家;成交份额:100%。
1.2.5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2.6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交付。
1.2.7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产品供货。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最高响应限价为208.3422(不含税)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弱电、空调工程采购最高响应限价为49.085(不含税)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4供应商提供安全保密承诺书,承诺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供应商的安全保密义务,承诺服务期间不泄露采购人各项业务信息数据、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采购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以承诺书为准)。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以承诺函及第(6)(7)(8)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2.6供应商须具备以下由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之一: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2.7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2.8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住建行政部门核发)。
(2)应答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住建行政部门核发)。
(3)应答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应答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住建行政部门核发)。
注:上述四类人员不可兼任,应答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双面)、资格证书扫描件(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为应答人(或其分支机构))、职称证书扫描件、本单位劳动合及2025年7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下载的盖章电子版)为准。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的应答。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产品(空调)的唯一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若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应答,则只接受制造商的应答。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0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以承诺函为准)。
2.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01月30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02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06日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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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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