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非放生产废水综合治理及循环利用项目监理咨询服务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如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请登录)2.2招标项目名称田湾核电站非放生产废水综合治理及循环利用项目监理咨询服务项目
2.3招标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环保要求,对田湾核电站现有排水路径进行梳理和分流改造,新建非放废水集中处理厂房,对非放生产废水的氨氮、总氮、总磷、COD等污染物进行处理和监测,再生水将作为绿化或工业用水等利用,再生水水质需满足用户及相关标准要求,再生水利用的剩余水量将进行排放,排放的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 22)B级。
项目范围包括非放废水集中处理厂房(ED1)、储罐区(ED2)、废水收集池及污泥池(ED3)、室外管网和子项内管道改造。其中ED1子项地下一层,地上二层,总长44.5m,总宽36.25m,总建筑面积3229.21m2,占地面积1626.07m2,建筑高度15.40m,主要结构类型地下部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部分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ED2子项地上一层,总长7.8m,总宽9.6m,总建筑面积79.11m2,占地面积79.11m2,建筑高度6.10m,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ED3子项地上一层,总长43.85m,总宽13.10m,总建筑面积109.92m2,占地面积541.62m2,建筑高度6.65m,主要结构类型为地下部分为水池,地上部分为框架结构。(上述子项建筑参数仅供参考,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4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田湾核电站非放生产废水综合治理及循环利用项目从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保
修期的全过程监理及咨询服务。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为准,预计2028年9
月30日具备投用条件,具体结束时间以田湾核电站非放生产废水综合治理及循环利用项目
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工程保修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2.5项目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田湾核电站
2.6服务期限
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为准,预计2028年9月30日项目具备投用条件,具体结束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2.7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技术规格书中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为准)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人员要求:
①总监理工程师: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2)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3)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1)具有注册类职业资格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2)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③监理员:1)具有监理员资质;2)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1月19日17:00—2026年2月5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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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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