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三明市将乐县城市生活给水管道漏损治理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二次招标)已由将乐县水利局以局务会议纪要将水纪要〔2025〕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将乐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及其他上级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将乐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三明市将乐县城市生活给水管道漏损治理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将乐县水南镇、古镛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供水管网漏损治理总长 37.26 公里、更换老旧水表2万套,改造老旧二次供水设备7套,并改造阀门等附属设施,同时配套管网分区计量15套、漏损检测及水质在线监测智能化设施10套。;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三明市将乐县城市生活给水管道漏损治理项目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含测量、勘察、工程概算等),配合后续服务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
2.5 最高控制价:208万元;
2.6 质量标准:工程勘察、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批复;
2.7 服务期限: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委托合同签定生效后6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专业(含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工)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市政给水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01月 29日08:00:00至2026 年02 月03 日17:3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05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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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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