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攸县下湖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矿山开采加工及运营招商合作(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项目开采矿石销售款项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攸县下湖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矿山开采加工及运营招商合作石料加工服务(服务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攸县下湖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矿山开采加工及运营招商合作。
2.1.2项目地点:株洲市攸县网岭镇灯笼桥村。
2.1.3加工服务内容:石料加工数量为500.00万吨(此量为加工后的矿产品成品骨料数量,最终以矿产品成品骨料实际结算为准)。
2.2合同工期
3年。计划开始时间:2026年2月(具体开始及结束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3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报酬费、包装费、运输费、检验费及验收、风险费、矿石损耗率、管理费等乙方为履行本服务所需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费用,即除上述总价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经营产品、服务质量合格。
(2)资质条件要求: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设备力量。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投标人每小时加工能力不得低于800吨,且年加工能力均不得低于200万吨/年。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信用等级C级以上截图。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应按照《供应商财务状况综合测评表》进行自评并提供给招标人进行复核,符合条件方可参与投标。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本次招标共计1个包件,每个投标人能参与1个包件投件。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 14 时至 2026 年 2 月 3 日 14 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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