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为句容市润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乡镇污水厂购售电项目,服务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招标人为句容市润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地点:江苏省句容市;
2.2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的第一个结算月至2027年2月28日;
2.3招标范围:市场化可交易用电电量(不含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电量),预估约600万千瓦时,用电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6最高投标限价(市场化成交电价的最高投标限价):0.48元/千瓦时;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1.1 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合法注册,如为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总公司授权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授权书格式自拟);
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1.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其控股公司(或集团)或投标人所属母公司须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符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准入条件,在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程序,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能源监管机构评估的售电公司(请登录)
(2)投标人须为具有发电背景的配售电企业(提供其或其控股公司(或集团)或投标人所属母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售电公司(请登录)平台的履约保函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1.4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单个项目购售电合同电量不少于600万千瓦时/年)(提供交易中心网站截图或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相关内容,视为未提供);
3.1.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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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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