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截止时间:2026-02-01 08: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梧高级中学(二期)工程(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内容变更部分)项目己由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由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参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工程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
2.1工程概况
苍梧高级中学(二期)工程(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内容变更部分)项目位于梧州市苍梧县石桥镇培中村,二期工程变更部分新建建筑面积19696.75平方米,包含图书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11878.6平方米;综合体育馆1栋,建筑面积7818.15平方米;室外配套工程1项(其中:1#配电房225 平方米;2#配电房202.5平方米;3#配电房、发电机房259.7 平方米;泵房、消防水池265.2 平方米及室外道路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室外绿化园建工程、室外排水工程、室外给水工程等);设备购置1项。图书馆综合楼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地下1层,地上6层,建筑高度为28.1米,体育馆综合楼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屋面为钢网架结构,地上3层,建筑高度15.3米;配套建设包含给排水系统、消防安全系统、电力及照明系统、通风系统、避雷系统、广播系统、安全监控系统、通讯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室外活动设施、绿化工程、地面硬化、体育设施等工程及购置相关设备。
2.2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苍梧高级中学(二期)工程(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内容变更部分)临建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驻地临建、钢筋加工厂、施工便道及场地硬化、其他临建等。
拟招标劳务分包队伍1家。
2.3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3.质量要求
3.1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
3.2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3.3.工程质量保修期:至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3.4.缺陷责任期::同工程质量保修期。
3.5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临建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求。
3.6开通验收满足设计要求。
3.7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遏制质量问题。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注册认证并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业准入证且未被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及《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企业。
4.2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1须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以资质承揽要求为准,禁止违法分包),近三年具有相关临建工程施工工程业绩或类似的建筑临建工程施工经验(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1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须具备本单位社保,并附在授权委托书后。
4.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的业绩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2.3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
4.2.4投标人拟派项安全员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安全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3本次招标: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4投标人有足够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保障有效地履行合同,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未在停标处罚期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停业整顿等通知或通报,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无经济合同诉讼等情况,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5.信誉要求
5.1 投标人需出具19.4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5.2投标人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高风险企业,对失信被执行人高风险企业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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