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苏州市分公司全辖快递配送服务项目。
1.2 采购范围:为满足采购人日常办公文件、业务资料等物品的收发需求,本项目拟对全辖快递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并选择两家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情况如下:
成交供应商数量:2家
1.4 项目性质:服务。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 本项目预算及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00万元/年,300万元三年;投标报价按单价形式报价。具体快递数目以实际发生为准,每月按实结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分公司报价的,必须提供总公司有效授权书原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提供纳税证明材料的,请提供官方政策文件截图及说明资料。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2.6 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备选报价文件。(提供承诺函)
2.9其它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3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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