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3〕496号)、《国铁集团、安徽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合肥武汉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45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武高铁安徽段站前五标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武高铁安徽段站前五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机械配件、水玻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安徽段HWZQ-5标段范围内站前工程,工程范围:正线DK138+195~DK171+500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32.995km。学屋岭隧道(含)至大别山隧道(含湖北段2.1km),桥梁长度3.138km,隧道长度28.381km,路基长度1.742km。含南溪站、梓树湾白沙河特大桥(墩高59.5m)、西河村西河特大桥、学屋岭隧道(2.974km)、罗家隧道(6.684km)、彭家隧道(2.968km)、朝阳隧道(7.534km)、大别山隧道(6.643km含代建湖北段2.1km)。总工期:164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6月30日,造价金额32.73亿元。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机械配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满足相应的产品要求的生产设备,具备保证产品合格出厂所必要的设备和检测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 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供应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能满足本招标文件中《质量服务要求描述书》的要求;涉及安全、强制认类的材料,生产厂家、品牌、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 2022 年-2024年国家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至少1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供货合同或供货单据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4年1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4年1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4年1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4年1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4年1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 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投标人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6.其它:……
3.2水玻璃投标人资格要求
1 .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需提供投标物资相关合格证明材料,同时承诺有专人负责项目的售后服务。
4 .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 2023 年-2025年国家大中型工程项目与投标物资相关的良好供应业绩(至少1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供货合同或供货单据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5.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4年1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4年1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4年1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4年1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4年1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 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投标人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6.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围标串标的:作废标处理,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上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6年1月29日上午8时00分至2026年2月3日上午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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