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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伊州区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28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本哈密市伊州区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市发改环资【2025】105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8000.00万元,招标人为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哈密市2.项目规模:新建建筑垃圾处理场1座,设计有效库容为320万立方米,处理规模为32万立方米/年,使用年限10年。新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区1处,处理规模为480吨/日。根据工艺需求包括:计量间(兼门卫)27.96㎡、建筑垃圾破碎筛分车间4341.98㎡、废水收集池50.00m3、地磅(60T)等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标段1标段(包)编号:6505标段(包)名称:哈密市伊州区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哈密市伊州区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范围的施工图设计(包含优化设计)、全部工程的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试运行、验收、移交以及完成上述工作相关的所有服务或配合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总承程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1)施工业绩:投标人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含)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备案表/备案证书),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备案表/备案证书)签署日期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时由施工单位提供);2)设计业绩:投标人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投资额不少于4000万元(含)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担任设计工作)),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总投资,如不能反映可提供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设计单位提供)。(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含)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备案表/备案证书),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备案表/备案证书)签署日期为准;(3)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若附注较多,可用财务情况说明书替代(财务情况说明由投标企业自行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4)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注:需提供上述网站査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时间,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5)其他人员要求:①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②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③设计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④质量员、施工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岗位证,安全员应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人员配备(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⑤施工现场人员要求: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及最低配备人数配备(本工程类别按市政工程规模大型计),项目负责人(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标准员(1人)、测量员(3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2人)、试验员(2人)、预算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2人)。项目现场管理班子主要成员(即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上述人员均在本单位注册并缴纳社保(须提供近半年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且无在建项目(由企业承诺该项目现场管理班子主要成员无在建项目)。测量员、预算员可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代替,其他人员如没有相关岗位证书的可提供当地岗位取消相关官方文件;(6)联合体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9日到2026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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