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贵州省人民医院医疗领域大规模医疗设备更新项目七-》设备及《贵州省人民医院检验科部分专用试剂-耗材-》的招标公告
《贵州省人民医院医疗领域大规模医疗设备更新项目七-》设备及《贵州省人民医院检验科部分专用试剂-耗材-》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28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贵州省人民医院医疗领域大规模医疗设备更新项目(七)》设备及《贵州省人民医院检验科部分专用试剂(耗材)》

交易项目编号: P5(请登录)

预算金额(元):61520743.70

最高限价(元):标包1:1586418.22,标包2:6530512.59,标包3:20710575.00,标包4:610326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01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405304.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02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7996884.7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03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3846055.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04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727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1.1交货期(针对设备):国产设备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进口设备在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1.2供货期(针对试剂(耗材)):1年或供货结算金额累计达到每个产品包试剂(耗材)中标金额时该产品包采购合同自动终止。常规医用试剂(耗材)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个日历日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及时配送医用试剂(耗材),送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出入库登记。,标包2:1.1交货期(针对设备):国产设备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进口设备在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1.2供货期(针对试剂(耗材)):1年或供货结算金额累计达到每个产品包试剂(耗材)中标金额时该产品包采购合同自动终止。常规医用试剂(耗材)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个日历日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及时配送医用试剂(耗材),送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出入库登记。,标包3:1.1交货期(针对设备):国产设备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进口设备在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1.2供货期(针对试剂(耗材)):1年或供货结算金额累计达到每个产品包试剂(耗材)中标金额时该产品包采购合同自动终止。常规医用试剂(耗材)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个日历日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及时配送医用试剂(耗材),送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出入库登记。,标包4:1.1交货期(针对设备):国产设备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进口设备在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1.2供货期(针对试剂(耗材)):1年或供货结算金额累计达到每个产品包试剂(耗材)中标金额时该产品包采购合同自动终止。常规医用试剂(耗材)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个日历日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及时配送医用试剂(耗材),送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出入库登记。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标项2:,标项3:,标项4: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5年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2025年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6月(含)至今任意3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4年6月(含)至今任意3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2: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5年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2025年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6月(含)至今任意3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4年6月(含)至今任意3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3: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5年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2025年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6月(含)至今任意3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4年6月(含)至今任意3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4: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5年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2025年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6月(含)至今任意3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4年6月(含)至今任意3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无须提供资质证明。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①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产品备案登记凭证复印件。②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4)针对本项目允许原装进口产品投标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授权链须完整)。

 

标项2: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无须提供资质证明。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①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产品备案登记凭证复印件。②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4)针对本项目允许原装进口产品投标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授权链须完整)。

 

标项3: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无须提供资质证明。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①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产品备案登记凭证复印件。②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4)针对本项目允许原装进口产品投标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授权链须完整)。

 

标项4: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无须提供资质证明。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①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产品备案登记凭证复印件。②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4)针对本项目允许原装进口产品投标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授权链须完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9日 至 2026年02月0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718359801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张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