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1)装饰装修工程:
①8#综合楼(含报告厅、合班教室、党建活动室、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中心、共青团展示厅、学生社团活动中心、档案室、资料室、开放教育及职业技能鉴定考场、学生成长规划中心、图书室、阅览室、县域经济成就展示馆等);
②2#中职实训室、功能室;
③4#中职食堂、13#高职食堂、10#酒店实训楼食堂;
④10#酒店实训楼客房;
(2) 校园文化建设;
(3)智慧校园:智慧校园建设主要涵盖校园基础网络、安防、广播、智慧教室、标准化考场、图书馆、报告厅、会议室等数字管理系统的硬件与软件等内容,共计 14 项;
(4)设施设备购置:主要涉及实训室设备。
2、项目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
3、招标范围:宜都市产教融合园配套及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4、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市。
5、服务周期要求:60日历天;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6、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或同时具备②③设计资质:
①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5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与聘用合同。)
4、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提供网页查询证明截图);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执行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政策):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时,应对其报价给予3%(取值范围:3-5,投标人为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扣除,并以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不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时,评标时应当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取值范围:3-5,投标人为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作为其价格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4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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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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